走出“诡辩的相对主义”
来源:《人民日报》作者:范正伟
面对朋友的缺点,虚与委蛇还是直言不讳?碰到不良的行为,退避三舍还是勇于制止?就不同人而言,答案可能人言言殊。因为,人们对事物的判断和选择是不同的。 诚然,通往真理的道路从来不止一条,立足于各个层面、不同角度,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有利于我们全面认识事物。然而真理与谬误,是与非,对与错,美与丑,是有客观标准的。正如哲学上的相对主义走向极致就会导致荒谬一样,现实生活中,如果以任何事物都有其相对性为借口,混淆是非界限甚至以非为是,是非颠倒,那就是一种诡辩。从认识论的角度看,这是极端的片面性;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角度看,这种不讲立场、没有原则的态度,是一种庸俗的实用主义。 对与错,或因具体条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认识,这可以理解,但不能成为是非不分的理由。真理确有其相对性,任何人都不能说自己掌握了绝对真理,但这不能成为放弃追求真理的借口。事实上,当一切都被“相对”时,“相对”也就成了另一种“绝对”。如果把“相对主义”当做诡辩的盾牌,其实质就是骑墙的哲学。 走出“诡辩的相对主义”,是因为实用主义的态度,会损害公共交往规则。一个人可以有自己的是非标准,但必须尊重社会公序良俗;一个公司可以有自己的经营理念,但不能无视国家法律禁令;一个地方可以强调自身特色,但不能无视普遍规则。共同规则是每一个“社会人”赖以生存的基础,离开这个基础去谈“相对”,从本质上讲是用自己的绝对自由去损害他人的自由。 走出“诡辩的相对主义”,是因为不讲是非的“老好人”态度,会消解社会价值底线。宽容不等于是非不分,自由也不是毫无边界。我们鼓励主持人表现个性,但并不代表可以放弃职业道德;我们倡导网民发表意见,但绝不赞成辱骂与恐吓。进而言之,你可以解构神圣,却不能羞辱历史;你可以不行义,却不能行不义;你可以不舍己为人,却不能损人利己。社会价值是一种共识,以“诡辩的相对主义”消解这种共识,有百害而无一利。 真相是一切逻辑的起点。走出“诡辩的相对主义”,是因为这会阻碍对真相的求索。对于不同观点的相对,可能意味着包容;但对基本事实判断的相对,就意味着耍赖。二氧化碳是否元凶暂且不论,但全球变暖是一个事实;犯罪行为可能有各种原因,但其严重后果无法否认。如果以相对之名回避真相、罔顾事实,只在乎批评的姿态、满足于价值的站队,甚至裁剪真相、无中生有,不管如何“雄辩”,都是站不住脚的。 社会转型往往伴随着不同价值观念的交织。但这些价值观念并不是超市货架上的商品,总是难分优劣、可以各取所需。我们反对“诡辩的相对主义”,遵守公共规则、捍卫底线伦理、尊重事实真相,才能保持社会的自由、多元、开放,避免道德失范和价值扭曲,从而凝聚更多共识,促成更大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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