甩锅班主任,领导欠当担
陈伯强
最近,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第一小学的一张学生情况统计表在网上热传。表格中,学校调查学生家庭情况,并据此将学生分为11类,包括“领导子女”“权势垄断部门子女”“家长有犯罪前科的学生”等等,甚至还有“谈恋爱的学生”“女学生”这样让人莫名其妙的分类。(11月3日 澎湃新闻)
对此,该校回应称该做法欠妥,部分班主任未正确领会会议精神,已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警告并停止了此项调查。目前,当地有关部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。 从该校的回应看,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两个最初步的结论: 一、该校曾召开过一个相关的工作部署会,会议的内容就是调查学生家庭情况的,只是班主任“未正确领会会议精神”。 二、把学生家长分成“三六九等”进行摸底排查的不是一个班主任,而是“部分班主任”,不是个体行为,而是群体行为,至少也是小群体行为。 那么,我们的问题也来了—— 学校既然召开了一个关于学生家长情况调查的会议,参会的班主任按照《教师法》的规定应该都是大学文化水平以上的,理解能力应该都还不错。而参会班主任却出现了“未正确领会会议精神”的情况,看来这个会议精神非常难以理解,或者是布置工作的人能力有限,未能准确及时布置工作,导致别人理解有误。所以责任自然也不在班主任。一个会议,完全可能会出现个别一两个人理解有偏差的,但如果是出现了“部分”“大部分”理解有偏差,那就要对会议本身和布置工作的领导的能力进行一番的考究了。 据说该校召开这个会议,是“为进一步落实省、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,加强对留守儿童、家庭困难等需要重点关爱学生的关心帮助。”这个会议精神应该并没什么难以理解。但,我们正常人的思维是很难从“留守儿童、家庭困难等需要重点关爱学生”,直接180°大翻转到“领导子女”“权势垄断部门子女”“企业老板子女”上去的。弯子转得太大了,事出反常必有妖。
那么是不是真如校方解释的是部分班主任对此项工作理解不到位、方法不恰当而造成情况统计表的“变异”,导致出现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呢?我看未必,做过班主任的都知道,班主任是学校工作的执行者和传声筒。一项工作,上面怎么布置底下就怎么执行。班主任之所以会发那份调查表,就是因为学校召开了一个相关的会议。我完全有理由怀疑表格是学校统一印制,理由是什么呢?就是前面所说的“部分班主任”,从这个信息可以看出它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行为,而是群体行为。一个班主任或许有可能不走寻常路,学校布置一套,我自己另行设计一套,但是“部分班主任”如此一致的做法,我们只能怀疑是校方统一行为,否则根本解释不清的。 既然是学校统一布置的调查,应当要有统一的调查表,而不是由各个班的班主任任意提出调查内容。那么,学校有没有制定统一的调查表呢?如果没有,班主任又该如何落实“会议精神”呢?班主任制定出这样的调查表,真的不是学校领导的意思吗? 综上,我们可以看出,把学生家长分为三六九等的责任推给班主任,是很不地道的行为,这完全是学校的一个校方行为,班主任只是个执行者,是无辜的“背锅侠”“替罪羊”。 再退一步讲,把学生家长分为三六九等即使是部分班主任的个别行为,难道学校领导就能推卸领导责任吗?一亩三分地,管好自家人,看好自家地,守土有责,这是领导该负的责任。出了事,就往属下推,责任呢?就让属下背,这不是一个领导该有的担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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